退換貨政策
請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!
提醒您,鑑賞期係供您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。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
猶豫期並非試用,若添加精油或其他液體,商品將無法再銷售,
故退回的商品必須為全新、無使用痕跡,且使用完整包裝退回,並符合可再銷售狀態。
(1) 瑕疵商品退換:
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(含例假日)辦理退換貨,我們將更換新品或負擔全額退費。
(2) 退換貨商品需保持商品之原樣及完整性(包含主機、保證書、配件、原廠內外包裝、贈品、附贈文件或資料)。 如超過七天,恕無法退貨。
*注意
精油類瓶裝商品,屬個人衛生消耗性商品,一旦拆封即不能退換。故須保持瓶蓋封條及瓶蓋安全環完整方能退換貨。
擴香石類商品除送貨毀損,一旦拆封即不能退換。
(3)產品鏡淨香分貝數為30-35db±5,超出分貝範圍與環境音、精油濃稠度有關。
(4) 客製化商品,屬消保法排除7天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,恕不提供退換貨。
注意事項
為保護消費者權益,商品皆享有7天鑑賞期,收到商品拆封請全程錄影。
所有商品瑕疵、缺貨、退換貨皆以完整錄影檔為參考依據,感謝您的配合。
商品維修流程